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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導讀】國際珠寶網之珠寶論壇:廣州市某珠寶首飾有限公司虛假標價被處罰款5000元。
 
       廣州市某珠寶首飾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某珠寶公司”)于2015年3月20日10:00點起在天貓聚劃算搞促銷搶購活動,其中一款18k金彩色寶石手鏈標示:專柜價¥27000,原價¥10800元,聚劃算¥4680元,聚劃算后¥6200元。有消費者基于該價格優惠幅度及產品的實拍圖吸引及誘惑,于2015年3月21日2時25分以“聚劃算”價4680元購買了該款手鏈。后來,該消費者發現“某珠寶公司”其實在天貓上并未賣過10800元或是27000元,所謂的“原價”明顯是虛假的,所謂的優惠不過是欺詐消費者幌子,于是消費者向“某珠寶公司”申請退款,并指出其原價與優惠均是虛假的,*后“某珠寶公司”同意了消費者的退款要求。事后,該消費者遂向*國12358價格舉報系統進行網上投訴。
 
       珠寶公司虛假標價誘導消費者 被罰5千元珠寶公司虛假標價誘導消費者 被罰5千元珠寶公司虛假標價誘導消費者 被罰5千元價格管理部門經調查發現,該款手鏈是“某珠寶公司”于2015年3月20日10:00點新品上市,之前沒有銷售過,而且所標示的“專柜價¥27000、原價¥10800元”也沒有依據,2015年3月20日至21日期間的實際銷售價格為4680元。據此,價格管理部門認定“某珠寶公司”的上述促銷活動已構成“虛構原價”的價格欺詐行為。鑒于“某珠寶公司”在案件調查取證階段,能認真配合檢查,檢查前已退款給消費者,并主動進行改正標價行為,減輕價格違法行為危害后果,符合減輕處罰情節.因此,價格管理部門在嚴格執法的基礎上,堅持依法行政,按照“不得低于罰款*低數額(50000元)的10%”的有關規定,對“某珠寶公司”罰款5000元。

焦點問題1
什么是價格欺詐行為?
       《禁止價格欺詐行為的規定》第三條:“價格欺詐行為是指經營者利用虛假的或者使人誤解的標價形式或者價格手段,欺騙、誘導消費者或者其他經營者與其進行交易的行為”。
 
       由此可見,價格欺詐的構成要件:一是虛假的或者使人誤解的“標價形式”或者“價格手段”;二是經營者是否存在欺騙、誘導消費者或者其他經營者與其進行交易(只要存在欺騙行為,無論是否形成交易結果,均構成價格欺詐行為)。

焦點問題2
       “某珠寶公司”的上述行為構成那一種價格欺詐行為?
 
       經調查,“某珠寶公司”在沒有銷售記錄情況下,使用“專柜價¥27000、原價¥10800元”虛假的標價手段,欺騙、誘導消費者與其進行交易,該行為已構成《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法》第十四條第四項和《禁止價格欺詐行為的規定》第七條*項的規定的“虛構原價”的價格欺詐行為。
焦點問題3
 
價格欺詐行為有哪些?
       價格欺詐行為包含有:1.虛假標價;2.兩套價格;3.模糊標價;4.虛夸標價;5.虛假標價;6.混淆銷售處理商品;7.模糊贈售;8.隱蔽價格附加條件;9.虛構原價;10.不履行價格承諾;11.謊稱價格誘騙交易;12.質量與價格不符;13.假冒政府價格。
 
消費者應保持理性消費
       現今電子商務空前發達,部分電商平臺的銷售政策(標價方式)與現行價格法律法規有所沖突,電子商務企業在經營中很容易涉嫌價格欺詐。價格管理部門呼吁消費者不要給網絡平臺和商家的促銷手段沖昏頭腦,網購時應時刻保持清醒,對商品及其贈品的*部價值應該有基本的理性判斷,就能減少涉及價格糾紛。

#1樓
發帖時間:2016-01-28   |   查看數:   |   回復數:0